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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》的通知

2007-11-08 15:55:28    作者:
 

 

国食药监安[2007]648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药品监督管理局):

 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,切实做好药品GMP认证工作,全面提高认证工作质量,国家局对《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(试行)》进行了修订。现将修订后的《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》印发给你们,该标准自200811日起施行。

 

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         二○○七年十月二十四日

 

 

  

附件:1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

2、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